一级护理的护理要点是什么(乡镇卫生院分级护理制度)
100人浏览 2024-09-13 08:39:26
特级护理:
1、病情依据:病情危重随时需抢救的病人和监护病人,如严重创伤、各种疑难、复杂的术后病人。
2、护理内容:
(1)入抢救室或监护室,安排专人24小时护理,严格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,随时测量并记录。
(2)制定护理计划,并根据病人病情变化,提出护理问题和措施,并及时修正,注意效果的评价。
(3)备齐抢救药品、器械,保证应急使用。
(4)设特护记录单,准确记录24小时出入水量,内容准确完整,真实。
(5)对病人做到七知道(姓名、诊断、治疗、病情、护理、饮食、心理),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,严防并发症,确保病人的安全。
(6)准确执行医嘱,认真完成各项抢救措施,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。
一级护理:
1、病情依据:病人病情危重,需绝对卧床休息,生活不能自理者,如手术后、休克、昏迷、高热、大出血、肝肾功能衰竭等。
2、护理内容:
(1)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治疗效果,15-30分钟巡视一次。
(2)做到七知道,协助病人解决生活需要。
(3)注意了解心理动态,做好心理护理。
(4)加强基础护理,无护理并发症发生。
(5)做好家属的心理指导,并做好宣传、教育、指导工作。
(6)做好护理记录,做到准确、及时、真实。
二级护理:
1、病情依据:病情较重,但病情稳定,但仍要卧床者,如老年体弱、慢性病不适过多活动者。
2、护理内容:
(1)卧床休息,根据病情可床边轻度活动。
(2)每1-2小时巡视一次,观察病情和用药后的反应效果。
(3)给予必要的生活及心理协助,满足病人的身心需要。
(4)做好基础护理,预防并发症发生。
三级护理:
1、病情依据:病人病情较轻,生活能自理,离床活动者,如疾病恢复期和即将出院的病人。
2、护理内容:
(1)督促病人遵守院规,保证休息,注意病人饮食,每日巡视两次,观察病情。
(2)进行卫生宣教和出院指导。
(3)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和心理状态。